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枪炮作响法有声

来源:正义网|作者:|时间:2017-12-16

  谈起战争,一个流行的观点是:“武力的原则形成了自己的领域,有它自己的法则。”自古至今,战争勾画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的世界,在其中人的本性被降低到最原始的状态,生存利益决定一切,因而很多人认为战争是属于法律规制范围之外的事情。艾森豪威尔说过:“当你诉诸武力时……你不知道会走到哪里……如果你越陷越深,那就没有什么限制……除了暴力自身的限制之外。”克劳塞维茨更是直言:“战争趋向于把暴力使用到极致。”

  的确,在现实主义的审视中,战争一旦爆发就难以控制地依照自己的规律发展。在你死我活、命悬一线的战场上,道德和法律很难有立足之地,正所谓“在战争中法律缄默无声”。尤其在具体的交战行为中,“不是你死就是我死”的绝境中,事后的道德评价总是显得矫情乏力。但历史也呈现出另一番景象:即便是为了城市、土地或女人,打仗总会有一些双方共同遵循的仪式,以及彼此都忌讳的戒律。无论是在早期的冷兵器作战还是如今的信息化战争,战争从来都不是一种纯粹暴力的原始对抗,它总是伴随着一些规则,体现出正义的属性追求和合法的界限要求。

  战争展现出人类本性中赤裸裸的真实一面,但军事法企图为战争套上一层文明的“肚兜”。美国学者迈克尔·沃尔泽认为,战争是一个专制的世界,但“我们已经在这个专制的统治下开脱出来一片宪政的天地:即是受人利用的小卒子在战争中也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”。过去几百年来,这些权利和义务得到了国际条约的明确规定,成为国际法的重要渊源。而包括国际战争法在内的军事法规则,不再仅仅被视作暴力的“倍增器”,更是实现武力合法化增长、文明化运用的规则群。正是文明,打通了长久以来军事法与一般部门法的隔膜,改变了千百年来“枪炮作响法无声”的误区。

  例如对战争的道德论证,伴随着人类两次世界大战而产生了大量著述。那些对人性保持足够敏感的学者,围绕着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区分,不断论证出一条将战争束缚于规则之下的艰难路径,并渐渐推动相关国际条约和规则的出炉,甚至把战争定义为一种“平等地允许两个或者更多的集团使用武装力量进行争斗的法律状态”。这看似天方夜谭,但某种程度上昭示了一种必然性。或许因为无法逃出战争地狱,我们才煞费苦心地创造了规则的世界。

  又例如,对平民身份与战斗员身份的区分,让战争退居到一个受约束的疆界。拿破仑形容“军人就是为了被杀才存在的”,但军人之外的其他人可不是为了被杀才存在的。依据这一区分,沃尔泽提出了战争规则的权利理论,他认为即便战争,“国家仍然有义务和权利保护这些权利”,保护的方式是“遵守这些协议并期望对方也遵守”,这构成了“战争规则同等地适用于侵略者及其敌人”的权利基础。在这里,区分原则所引申出来的现代战争规则,正包含着对权利价值的认同与维护。

  还比如,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,开创了国际社会追究战争责任的新篇章。在此之前,不少人更愿意选择对战犯施以报复,但一位教授写信给罗斯福总统,认为一次审判的历史意义,要远大于一场报复性屠杀,更能赢得历史的尊重。事实证明,一场公开公正的历史大审判,为人类留下的是文明规则的胜利基因,是对战争法律责任的伸张与塑造。

  寻求战争的合法性论证,将战争限定在自由选择战争的人范围之内,而将无辜者排除在伤害之外,通过军事法庭的审判彰显正义与责任,这些都见证了法律对限制战争的努力,也映射出一种历史逻辑:法律对战争的限制程度总是与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相称。在战争的地狱里实现底线正义,在武力的世界中追求有限法治,这样的希冀即使弱如微光,但也值得去呵护、去追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