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院明确:两被告同时上诉不得收取两份诉讼费!
来源:未知|作者:ZX|时间:2020-09-30
您好!
您给周强院长的来信收悉。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:
一、关于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的问题,各地确有不同做法。因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,我院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,拟对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进行修订,力争使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的各项规定更加科学合理,更加明确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改进我们的工作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祝工作顺利。